日前臺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前往西門町同志酒吧執行搜索,過程中傳出員警以「殘障也可以做愛喔?」等言語質疑現場身心障礙者。
障盟嚴正抗議執法人員使用「殘障」等帶有貶抑與歧視意涵的用語。
語言從來不只是稱呼,當執法人員以帶有歧視意味的詞彙指稱身心障礙者,甚至進一步對其親密關係的建立加以嘲諷,不僅傷害當事人的人格尊嚴,也反映社會至今仍以異樣、獵奇甚至戲謔的眼光看待身心障礙者的身體與親密關係。
我們想再次強調:我們先是「人」,才是身心障礙者、男同志,或是不同性別與性傾向的族群。
每個人在一生當中都可能同時具有不同身分,但任何一種身分,都不應成為他人羞辱、嘲弄或差別對待的理由。無論是不是身心障礙者、是不是同志,每個人都同樣具有尊嚴,也同樣享有身體自主、建立親密關係及參與社會的權利。
身心障礙者當然可以談戀愛、約會、發展親密關係,也可以去酒吧、夜店,參與各種休閒、娛樂與社交活動。所謂的「平等社會參與」,並不只是讓身心障礙者可以上學、工作、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進入公共場所而已。休閒娛樂、夜生活、交友、戀愛、情感與親密關係建立,同樣是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
警察是國家公權力的執行者,在執法現場更有義務尊重每一位民眾的人格與尊嚴。我們期待相關單位除了究責個別不當言行,更應正視執法人員對身心障礙平權、多元性別與反歧視觀念的認識,落實相關教育訓練。

✏️本文圖示說明及後記:
本文圖片為身心障礙聯盟曾舉辦身心障礙者潛水考照活動,希望透過不同休閒活動的參與,看見身心障礙者多元的生活樣貌與社會參與可能。現今仍有許多酒吧、夜店等休閒娛樂場所缺乏無障礙環境與設施,使身心障礙者在進入及使用這些空間時面臨障礙。當一個空間長期缺乏身心障礙者的身影,人們才更容易將障礙者的出現視為「異樣」;而這種異樣感,恰恰反映的不是障礙者不屬於這個空間,而是這個空間長期以來未能讓障礙者平等地進入與參與。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