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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首頁 navigate_next 議題專區 navigate_next 東亞障礙研究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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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1 會議主題:玩的權利:障礙者的文化、休閒、娛樂與體育活動(THEME: Rights to Play: Disabled People's Participation in cultural life, recreation, leisure and sport)

會議主題:玩的權利:障礙者的文化、休閒、娛樂與體育活動
THEME: Rights to Play: Disabled People's Participation in cultural life, recreation, leisure and sport

一個人的參與休閒娛樂活動是構成豐富人生不可或缺的面向。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因此在其第30條將「文化、休閒、娛樂及體育活動」列為身心障礙者人權。
過去的臺灣的身心障礙政策多強調復健、教育、就業、服務、與保護。
在醫療模式的角度下,身心障礙者的運動被賦予『復健』的標籤。
同時,運動場對障礙者的運動更是充滿阻礙,藝文活動也很少考量障礙者的身心障礙差異。
隨著公約的推廣,藝文、運動場所無障礙等議題這幾年都得到不少關注。
此次論壇受到CRPD第30條的啟發,將主題訂為「玩的權利:身心障礙者的文化、休閒、娛樂、體育活動」,
以擴展東亞各國理解身心障礙者人權的面向。

會議論壇包含以下幾個子題: 

  • 認真玩: CRPD 30的實踐與挑戰

CRPD第三十條是關注障礙者的參與文化生活、康樂、休閒與體育活動
也是過去臺灣在推展障礙者福利服務政策過程中比較容易被忽略的議題,
中國、日本、韓國、臺灣都已經簽署CRPD,並撰寫國家報告。
因此,這個Panel將討論東亞各國如何具體實踐CRPD 30條,
同時,面臨什麼挑戰,有如何有創意的解決人權模式在東亞的在地實踐與挑戰。

  •  障礙與運動

在健全主義的意識形態下,障礙者和運動是兩條平行線,
運動代表陽剛、健康、充滿能力的,障礙者則被認為是虛弱、沒有競爭能力的,
障礙者往往從小就被免於上體育課或是上特殊體育班,障礙者的運動更常被認為是復健。
近年來殘奧的推廣,障礙者的運動開始得到關注。
然而,障礙者的運動競技似乎脫不開次一等的競賽,勵志的故事。
本PANEL探討在東亞國家中障礙者運動的社會意涵為何?在運動競技場和的障礙者形象又如何再現?
國家體制如何支持障礙者的體育與運動?障礙者的運動又面臨什麼障礙? 

  • 「人生以快樂為目的?——東亞障礙文化呈現的情動」

在 The Promise of Happiness (2010)這本書中,Sara Ahmed這位學者質疑「人人都要顯得快樂」的今日資本主義社會邏輯。
在資本主義發達社會,人人都被迫購買快樂、展示快樂,否則就會跟社會格格不入。
對於研究東亞障礙文化呈現(例如,以身心障礙為題材的東亞電視節目、電影等等)的學者來說,Ahmed對於「快樂霸權」的批判也有參考價值。
畢竟,障礙相關的文化商品已經慢慢從「販賣悲情的模式」轉移到「障礙者展現感激、微笑的模式」。
在這種悲情轉微笑的模式轉移過程中,對於「健全主義」社會的衝突、抗議、批評恐怕就被擱置。
在快樂霸權的陰影下,障礙的實質社會改變,可以怎樣想像,怎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