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專區
2018/06/0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鼓勵共同參與監督廣電內容,建構身障友善之傳播環境(傳播內容申訴管道)
基此,為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設有【傳播內容申訴網】,若對廣播、電視等傳播內容有任何意見,包含違反上述法令規定,皆可檢具具體情事資料,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反映,該會亦將定期公布「傳播內容監理報告」,以促進社會對媒介表現之了解。此外,廣電媒體為落實自律,均成立相關學會,如有發現任何不當內容,亦可向其申訴反映。
相關申訴反映管道如下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傳播內容申訴網
(一)申訴網網址:傳播內容申訴網
(二)傳播內容申訴分析報告網址:傳播內容申訴分析報告
二、廣電公學會
(一) 衛星頻道部分: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
電話:(02)2650-6900
傳真:(02)2650-6904
E-mail:stbaofficial@stba.org.tw
(二) 無線電視部分:中華民國電視學會
電話:(02)27216435
傳真:(02)27218824
E-mail:tvas.tvas@msa.hinet.net
(三)無線廣播部分: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
電話:(02)2507-3322
傳真:(02)2507-1010
E-mail:crba0326@gmail.com
(更新日期:2018.06.08)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