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議題專區
home 首頁 navigate_next 議題專區 navigate_next 身心障礙鑑定
議題專區
2012/05/03 您不可不知的訊息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6條規定,執永久效期手冊者,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將於104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0日,通知民眾換發身心障礙證明。

其換發流程及相關資訊可參閱如下:

請點此下載 【執永久效期手冊者換發身心障礙證明換發流程及問答集.odt檔 

請點此下載【執永久效期手冊者換發身心障礙證明換發流程及問答集pdf檔 】

或至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 查詢